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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院[2013]74号 伦理片 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
文章来源: 日期:2013-05-21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同安区老龄委《厦门市同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同老龄办〔2013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伦理片  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模式、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为老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努力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为构建文明同安、和谐同安、宜居同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创建目的

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是在全社会开展的一条爱心绿色通道,是以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为主题,以优化为老服务环境为目的,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服务性竞赛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增强全社会敬老意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氛围。

三、创建范围及基本原则

(一)创建范围伦理片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院各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科室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老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切实突出“为老”服务主题,把深化“为老”理念贯穿于创建活动始终,把“为老”要求落实到创建活动的各个环节。

2坚持重在基层。着眼夯实窗口工作,使创建活动重心下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老人,把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三改两推一评议、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结合起来。

3坚持社会参与。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参与的可持续运行机制。

4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四、创建内容

(一)制定标准。结合工作特点,从领导班子、工作队伍、惠老制度、为老服务、工作机制、群众评价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创建计划和具体创建标准。

(二)公开承诺。通过网站、报刊、触摸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承诺内容等。工作人员要采取佩戴标徽、胸卡等方式明示身份或岗位,接受群众监督。

(三)岗位争创。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认真贯彻并模范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以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以优待、优先、优惠为理念,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明确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在门急诊收费处、药房、检验科、超声诊断室、CT、放射科等开辟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促进和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开展医学人文精神建设、弘扬人文、关爱精神及岗位明星评比,形成创建活动比学赶帮的生动局面。

(四)特色活动。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时效,积极参与敬老宣传、重阳慰问、志愿服务、扶老助老等公益活动,献爱心,讲奉献,有信誉。

(五)群众评议。采取内外评议,对外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接受老年群众监督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对内要从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出发,开展自评和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

五、创建条件

“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单位)的基本条件:

1、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2、围绕伦理片 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开辟老年就医、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绿色通道,专门设立老年人就医、挂号、收费窗口,导诊人员积极主动为老年人服务,帮助和解决老年人就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推进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伦理片 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相关医疗机构专科建设。

4、开展健康体检,老年疾病健康指导。

5、发展老年保健事业,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6、各科室可根据本科的实际情况开展护理康复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医护服务。

7、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家庭为广大老年人进行医护、健康咨询等各项有利于老年人服务的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包括本院),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为他们进行义务体检、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8、大力宣传和报道敬老爱老助老方面的先进典型。如先进窗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六、实施步骤

首轮区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分为全面部署、创建实施、评选表彰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31-4月)

重点抓好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及时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创建活动。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35-20153月)

重点抓好伦理片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一是健全“敬老文明号”创建档案,要将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成效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及其领导小组机构等文件材料,报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提交创建工作资料的单位将不参与本次区级“敬老文明号”评比表彰活动。)二是全面组织创建。以创建活动为平台,以重内容、重实效、出成果、出效益为原则,广泛培育并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有效举措和良好成效,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三是强化工作落实。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对创建活动计划进行优化调整,细化完善创建活动有关制度和要求,加大服务力度,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伦理片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使创建活动有序进行。四是及时总结创建活动阶段成果。注意发现开展创建工作中的典型,通过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示范,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评选表彰阶段(20154-20159月)

“敬老文明号”列为区级评选表彰常设项,并根据《厦门市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每3年表彰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5个。评选表彰阶段将由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发评选表彰首批区级“敬老文明号”的通知,明确评选条件,表彰名额等,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区级“敬老文明号”的集体进行考核,对合格的单位或集体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同安区敬老文明号”牌匾。同时推荐参加厦门市“敬老文明号”评选。

七、工作要求

1、要建立长效机制,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完善考评措施,认真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常抓常新。

2、各科室要制定本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内容,制定工作措施,成立相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

3、伦理片 敬老文明号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创建工作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较差科室将通报批评。并择优推荐申报厦门市 敬老文明号

4、各科室及时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情况信息,图片资料上报伦理片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同安区“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和管理办法

2、伦理片  “敬老文明号”考核标准(试行)

 

              

             

   伦理片

                                2013年5月15

 

 

 

 

 

 

 

 

 

 

伦理片                            2013年5月15

 

附件1

 

同安区“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和管理办法

 

  为推动全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规范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厦门市“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

  第二条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

第三条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区、镇(街)、村(居)三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

第四条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坚持形式与内容相统一、弘扬敬老传统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广泛性、群众性、创造性。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敬老文明号”基本条件:

  (一)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敬老社会氛围。

  (二)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和《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并模范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闽政[2006]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45号),以及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规章制度和老年优待政策。

(四)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全体成员熟悉创建要求,熟悉老年政策法规,熟悉本职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无老年人投诉,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显著。

第三章 评选与表彰

第六条 区“敬老文明号”的评选,采取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公众评议、区级验收、审批的程序开展。

第七条 区级“敬老文明号”每3年表彰一次,由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选,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命名授牌。申报市级“敬老文明号”需经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考核后,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授牌。区级“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由区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并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命名授牌。

  第八条 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定。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区老龄办及各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确保情况真实可信。评定的“敬老文明号”事迹要突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九条 “敬老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凡获得“敬老文明号”称号的单位、岗位或工作集体,应将牌匾悬挂在醒目位置,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条 “敬老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已经挂牌的区级“敬老文明号”要定期进行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认定为区级“敬老文明号”。机构调整、重组、撤销的单位自动取消“敬老文明号”。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撤销区级“敬老文明号”,并收回牌匾。

第十一条“敬老文明号”出现下列情况的,其管理单位应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消“敬老文明号”,并由授牌机关收回牌匾:

1、本单位、窗口和行业不能认真贯彻执行老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老年人优待政策规定,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2、本单位、窗口和行业老年人投诉比较多,经查属实,问题严重,甚至被媒体曝光,严重损害“敬老文明号”声誉的行为;

3、不珍惜“敬老文明号”荣誉,未按要求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敬老文明号”牌匾的。

  第十二条 “敬老文明号”实行分级管理和协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全国、省、市评定的“敬老文明号”,按全国、省、市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本级评定的区级“敬老文明号”由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管理考核,部门或行业主管“敬老文明号”由主管单位考核与管理,区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对“敬老文明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敬老文明号”的申报、推荐、考核、命名等档案资料和信息库,保证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完备,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资料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设立服务和接待热线,及时受理、依法解决举报和投诉问题。

第十五条 “敬老文明号”牌匾材料为铜牌。“敬老文明号”字体统一使用隶书,字体颜色为红色。落款及日期字体统一使用黑体,字体颜色为黑色,牌匾尺寸为48×30cm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伦理片  敬老文明号考核标准(试行)

考评

项目

           

考评

分值

考评

得分

组织

保障

到位

10分)

1.领导重视,成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3

 

2.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研究、检查创建工作,保证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

 

3.有创建工作队伍,分工明确,落实到位。

3

 

部署

落实

明确

10分)

1.结合单位实际,提出明确的创建计划,实施方案。

3

 

2.根据单位实际制订、量化、细化创建标准。

4

 

3.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完善的活动方案。

3

 

创建

活动

丰富

50分)

1.惠老助老服务内容具体,落实到位。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并明示具体的为老服务优惠、优待、优先方面的条款。

10

 

2. 敬老助老宣传工作扎实,宣传方式多样,内容丰富,为老服务氛围浓厚。

10

 

3.开展多种特色的主题明确、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助老公益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10

 

4、为老服务热情细致,体现高度文明素养和职业道德。

10

 

5、职工尊老敬老,单位和谐。

10

 

服务

承诺

公开

10分)

1.设置“敬老文明号”监督台或公示牌,工作人员佩戴岗位服务标识。

3

 

2.公开惠老助老服务优待内容、标准和服务承诺。

3

 

3.发放服务意见卡,设立服务意见箱,公布服务投诉电话等。

4

 

创建

档案

健全

5分)

1.有完善的创建活动及服务制度。

1.5

 

2.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创建活动记录资料。

1.5

 

3.创建档案全面详实,管理规范。

2

 

活动

成效

体现

15分)

1.公开的服务承诺得到竞现。

5

 

2.惠老助老服务没有不良投诉。

5

 

3.老年人满意率。

5

 

          

100